2022年大丰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2/8/19 16:04:41来源: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


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教科研水平,充实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力量,拟从全区中小学选调优秀教师补充到学科研训工作岗位,具体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调原则

根据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进行公开选调,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用。

二、选调岗位

岗位代码

学科

人数

01

高中生物

1

02

高中政治

1

03

高中历史

1

04

高中地理

1

05

初中语文

1

06

初中数学

1

07

初中英语

1

08

小学语文

1

09

道德与法治

1

10

心理健康

1

三、选任范围

全区中小学在编在岗、工作满十年的教师(截至2022年8月31日),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7年11日以后出生)。

四、选任条件

1.政治坚定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执行教育行政法律法规,坚持立德树人,爱岗敬业,廉洁自律。

2.在本学科一线教学10年以上,熟悉全学段教学,有至少2年毕业班教学经历。

3.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较高水平学科专业文章不少于2篇,有独立的学科教育教学观点和学科发展规划能力。

4.专业能力强,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,或获得盐城市优质课、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奖次,或具有盐城市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。

5.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能力,有良好的合作精神,担任过学校学科教研(备课)组长学校中层或以上干部

6.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

五、选任程序

1.宣传发动(8月17日~8月18日)

针对选任岗位和本校教师实际,各相关学校做好选调工作内容传达,确保相应学科教师全员知晓。

2.个人申报(8月19日)

教师对照选调条件,填写申报表,准备相关佐证材料(需签章确认),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于8月19上午9:00-11:30,下午300-5:30交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(204室)

3.审核确定(820日~822日)

教育局组成评选小组,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,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;组织面试答辩,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(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)。

六、材料要求

申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(按照序号整理):

1.《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选聘申报表》(文末点击阅读原文获取);

2.第一学(学位)证书、最高学历(学位)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等复印件;

3.已获得的骨干教师称号、综合性荣誉、考核优秀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;

以下材料须提供原件(招聘工作结束后相关原件返还给本人)

4.大丰区级及以上评优课、基本功等证明材料,盐城市级及以上赛课、基本功竞赛、学科素养大赛等获奖证明材料,公开课、讲座证书、辅导学生获奖证书等材料(公开课、讲座限15节,辅导学生证书限5人次);

5.发表的省级及以上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代表作(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和期刊网查询页)(限5篇);

6.盐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材料(课题立项证书、结题证书等)(限2项)。

7.提供本人毕业班教学经历,具有学校学科教研(备课)组长、学校中层或以上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(需签章)。

2022年大丰区教育局公开选调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报名表.docx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817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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