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实施教育部<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>细则(试行)》以及盐城市教育局《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盐教人〔2023〕32号)文件精神,经申请人个人网上申报、单位受理审核确认、区教育局初审,拟确定张妹等421名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合格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人教师资格注册结论有异议的,可直接向区教育局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13日---2023年11月21日
联系电话:0515—83512802
附件:2023年大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合格人员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