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小学(幼儿园)、局直属各事业单位:
根据盐城市教育局通知要求,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注册时间
网上报名时间:2025年9月16日-2025年10月10日17时。
各注册点审核时间:2025年9月16日-2025年10月10日。
人事科审核时间:2025年9月16日-2025年10月31日。
二、注册对象
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(含幼儿园,下同)在编在岗教师和备案制教师,各民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,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:(1)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;(2)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;(3)上一次注册结论为“暂缓注册”,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。
此前曾参加过注册,目前由于任教学校或岗位调整,现不属于注册范围的,不需要注册,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。
三、上交材料
1.大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申报材料目录(纸质一份,签字盖章,扫描电子件);
2.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》一式2份(需申请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);
3.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原件;
4.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证明(呈现形式为一页材料,加盖所在学校公章,纸质一份,扫描电子件);
5.省教育厅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(自行打印汇总为一页表格,学校审核签字盖章,纸质一份,扫描电子件);
6.《大丰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学校审核表》(学校审核签字盖章,纸质一份,扫描电子件);
7.以注册点为单位上报《2025年盐城市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》(学校审核签字盖章,纸质一份,扫描电子件,Excel电子件)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校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规范操作,根据国家和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政策,严格开展各项工作,准确做出注册结论,确保我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。
2.各校要加强对定期注册结果运用情况的落实和检查。注册不合格人员要及时退出教学岗位,并不再享受教师岗位待遇;暂缓注册人员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,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。
3.各校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或问题,及时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。联系人:宋加正,联系电话:0515-83512802(短号631116)。
4.请于2025年11月1日前,做好报名及审批工作,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204,将扫描电子件及Excel电子件打包发送至103524784@qq.com。
附件:
1.
附件1 大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申报材料目录.docx
3.
附件3 2025年盐城市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.xls
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
2025年9月15日